Posted by HA hA on 4/7/2008, 4:40 am, in reply to "Re: 妳想要的是俱樂部不是工會"
你說:
就是每個人都能依法爭取權利
但前提是爭取的前提是必須盡義務
權利與義務對等是法律基本概念
有權利就要盡義務
這是一切法律歸範的最根本
每一國的勞工法都是依據該國工作文化配合法律精神所制訂
外國法院憑什麼審理我國勞工法的爭議?外國法院了解我國勞工文化嗎?了解我國工作倫理嗎?了解我國法律下權利義務關係嗎?如果不了解憑什麼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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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段話,呈現很多對法律與司法的錯誤看法
但是,先撇開對錯問題
只談好不好,高不高明的問題
例如,有時候,你對某人的意見不贊成,但是你會看得出對方是有一定程度的
但閣下這樣的文字,真的連一加一等於二這種基本算數程度高明不了多少
我覺得愈來愈肯定你應該不是有國家考試資格的外交人員
否則程度不會這樣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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