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堅決反對雇員加入 on 2/7/2008, 1:32 am, in reply to "Re: 妳想要的是俱樂部不是工會"
你只有能力重複不精確的常識語言,沒有能力就法理與法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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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你好像比較適用
你說的只有一點是對的
就是每個人都能依法爭取權利
但前提是爭取的前提是必須盡義務
權利與義務對等是法律基本概念
有權利就要盡義務
這是一切法律歸範的最根本
每一國的勞工法都是依據該國工作文化配合法律精神所制訂
外國法院憑什麼審理我國勞工法的爭議?外國法院了解我國勞工文化嗎?了解我國工作倫理嗎?了解我國法律下權利義務關係嗎?如果不了解憑什麼來審理?
你不要在那邊拿民族主義模糊焦點
基本上這本來就是法律適用性的問題
與你模糊焦點的民族主義無涉
並非你所污衊的是不精確的語言
反倒是你到現在一直規避左躲右閃
完全提不出任何權利與義務對等具體辦法來談
在實務上你完全沒有任何具體說明
對你們這種只享權利不想盡義務的雇員
和你再談下去是浪費時間
我想各位同仁看到這些討論心中也很清楚你們的心態,是非自有公論,沒什麼好爭論下去的,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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