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HA hA on 26/6/2008, 10:44 am, in reply to "Re: Sailor"
這是管理問題還是勞動權益問題?
這是資方要負責處理的問題?還是工會組織的問題?
真的很訝異國家考試通過的文官程度這麼差,一點概念也沒有。
例如:
雇員司機放大假不願配合開車,同仁犧牲假期充當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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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工廠作業員你如果要求他們加班依台灣法律他們當然可以拒絕,即使答應,加班費也得依規定。如果你是公司的管理階層,有業務須要,為了你的工作成績,你得加班,這是你的選擇,你如果拒絕,得盤算你的前途以及上及看你的眼光。無論如何你當然依法沒有加班費。一位基本的勞動契約精神完全不一樣啊
人家薪水比較少是算工時的,你不是
拜託,你對勞動法規與制度有點基本概念好嗎?
低階勞動者爭取基本權益又妨礙了你什麼?你薪水比人家多那麼多
你可以要求你某些福利與權益,如果有利於你的話,要比照比較低階勞動者的制度
但是不能要求人家放棄既定的法定權益,在加班薪時這方面等同你這種領高薪的某些制度,例如沒有加班費,不可以拒絕加班
你先具體回答:低階勞動者爭取基本權益又妨礙了你什麼?
你一個月加給與薪水與補貼領多少?當地雇員連加班費全領,又是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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