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堅決反對雇員加入 on 25/6/2008, 1:53 am, in reply to "請有點基本的法律概念好嗎?"
給這位自以為有法律概念的仁兄:
看來你可能不是很清楚僑胞的特性才會說出這種天真的話,給你舉個例
1.我國國民需要納稅服兵役盡義務才能享有各項權利與福利,但是僑民因擁有當地國籍,所以用盡方法以僑居加簽規避兵役,不願盡服兵役的義務,但是總統大選照樣回去投票,台灣健保福利照樣用,這是在許多館處都發生不爭的事實,這就是僑胞的特性,我國多少僑務法令就是為因應僑胞這樣的特性而產生的畸形現象,自以為懂法律的仁兄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2.有法律概念的您,將勞工權益能與旅遊人身保護扯上一起,很想請教這兩者間法律關連為何?沒錯,人身安全基本的保護是各國都有,但這不能誇大解釋到各國法令各項權利都相同保障本國人與外國人,尤其是將旅遊人身安全與勞工法令扯在一起,這樣的法律概念還真"強"啊!依照您的法律概念外國人與本國人都一樣,那請問,我派駐國外人員為何不用繳交當地國所得稅,雇員又為何不用繳交我國所得稅?事實證明,不同國籍所受法令規定就是有別,不像您牽強附會般,都是一體適用!
3.另外,請教懂法律的仁兄,我國外派同仁能爰引當地國勞工法令來對抗外交部嗎?但是雇員最常搞這一招,我國外派同仁加班熬夜是沒有代價的,但駐地雇員要加班就爰引法令要東要西或稱有權拒絕,請問您如何與部派同仁一體比照,勞動與付出不成比例如何爭取同等權益?到時候您所謂的團結協商後來就會演變成不問付出多少,只問利益是否均霑,面對這樣的情形有法律概念懂勞工運動ABC的您具體解決之道為何?
4.請問依您的法律概念,我部派人員均需依我國法令規定,而雇員可以首鼠兩端是利益而決定適用法令,這種情形下工會如何爭取公平又同等的權益?悉聽高見?
要唱高調談理論很容易,但要做一點實事處理實際的問題那就是要看本事了,想請教一下您的法律概念如何處理以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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