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也論沙國醫療保險 on 19/1/2009, 7:04:41, in reply to "駐沙代表處同仁醫保要看風水 懸宕迄今未決 屬下抱怨連連"
沙國醫療保險中斷是事實,但究其原因,皆因保險業務承辦人之不負責任,未能在年終保險合約到期前兩個月,辦理蒐集保險相關資訊比價等工作,所造成之人為過失及延誤。
據原先承保之B保險公司告稱: 沙館醫保因上(97)年使用過度,B公司理賠甚多無利可圖,故為防止醫保資源被濫用,本(98)年僅提供每次看診均須由被保險人分攤門診/急診/檢驗/取藥….等費用(自付所有費用金額20%)之保單,而不願意再提供給沙館無自付額分攤費用之保單。
沙國醫保合約是可分為有自付額及無自付額兩種。有些家庭因人口較多,為節約支出,皆希望避免除已經繳納醫保年費以外,仍須再另付看診取藥…等20%之費用。
本案因承辦人未查明法定及選項之醫療保險項目,亦不積極蒐集資訊及比價,因時間緊迫,故館長指示副代表緊急參與協助,尋找願意承保之無自付額之保險公司,故此後有另2家保險公司報價,惟其價格亦頗高。此時,原承保之B公司因見有競爭對手,為繼續承攬沙館醫療保險生意,才自願再提出 無自付額 之醫保合約給沙館供選擇。此舉並無違反沙國醫保之規定,否則不會有兩家報價。
若就節約公帑而言,”生育保險”在沙國係屬選擇性加保項目。數年間,該承辦人未對館長及全館同仁詳加說明,該生育險非為強制加保項目之ㄧ,致使
全館同仁被迫加保生育險,因該生育險保費高達2萬餘沙幣,而實際上前數年,生育費之補助最高金額僅為5千沙幣,浪費甚多,為何卻不談節約公帑 ?
1月18日有秘書及其眷屬因不滿17日之票決結果本(98)年不投保生育險,故私下連夜運作以期加保生育險,隔日即雙雙前往副代表辦公室發飆哭訴,該祕書亦在場,竟然放任其配偶在眾多同仁面前用極其尖銳之言詞質問侮辱副代表,絲毫不顧辦公室倫理,並要求重新票決生育險,此亦為造成醫保迄今未能定案原因之ㄧ。
在此一事件之事後,竟有其他單位同仁大為稱讚該祕書夫婦之行為,簡直令人匪夷所思。該祕書夫婦曾經多次為些許事件到處告狀,現又為生育險之事大作文章做法可議。其實,該祕書配偶在前兩年,已因同仁在未明就裡之情況下,不知生育險為選項而被強迫加保後,已享受到生育費用之理賠。此次,表面上該眷屬是為其他婦女爭取福利,但恐難掩飾其自身在沙國可以多生產之目的。以上所陳 事實真相,應可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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