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沽名釣譽 on 6/1/2009, 22:53:50
外交部擴大辦理行動領務 服務旅外僑胞、台商、觀光客(2009/01/06 12:16)
外交部今年起擴大辦理「行動領務計畫」,在29個駐外館處提供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及領務諮詢等各項領務工作巡迴服務,並定期派員到僑胞聚集、台商投資以及台灣觀光客經常遊覽的地區,加強服務海外僑民及旅外國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羅由中6日上午說,這是展現歐鴻鍊部長落實保僑護僑的決心。
外交部上午公布這項最新的「行動領務計畫」,目前我國駐洛杉磯、舊金山和紐約辦事處均利用週六上午,在駐處或派員到僑教中心辦理領務收件服務,以加強服務僑民。駐加拿大代表處及駐越南代表處則分別於每週四派員到蒙特婁市及每月定期到越南台商總會海防分會提供領務巡迴服務。
在我國未設代表機構但有台商投資及台灣觀光客常去的國家和地區,目前駐南非代表處及駐約堡辦事處均定期每三個月或六個月派員分別到兼轄國模里西斯中山堂和賴索托台商會辦理領務服務。
外交部說,這些辦理「行動領務」的館處都將繼續維持現行做法。
在新增館處部分,從今年1月起,駐越南代表處、駐馬來西亞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和駐泰國代表處每月都將派員至駐在國重要城市提供領務巡迴服務。地點包括越南中北部河靜省榮市;馬來西亞檳城、沙巴;印尼巴里島、萬隆、泗水、日惹、棉蘭、錫江、巴里八板、巴潭島、坤甸、巨港;泰國普吉島、合艾、清邁、清萊。
駐紐西蘭代表處將每四個月派員至基督城辦理領務巡迴服務。
駐越南代表處、駐尼加拉瓜大使館、駐聖文森大使館及駐南非代表處也將於洽獲兼轄國政府同意後,分別定期派員至各兼轄國如寮國永珍市、哥斯大黎加、千里達、馬達加斯加辦理領務巡迴服務。
另外,駐日本代表處、駐橫濱辦事處、駐大阪辦事處、駐韓國代表處、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駐印度代表處、駐雪梨辦事處、駐俄羅斯代表處、駐美國代表處、駐芝加哥辦事處、駐西雅圖辦事處、駐休士頓辦事處、駐溫哥華辦事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駐英國代表處也將每六個月在各轄區內辦理領務巡迴服務。
外交部說,關於駐外館處辦理領務巡迴服務和領務說明會的確切時間、地點和辦理方式,均將由各該館處先行通知當地僑團及台商會,並於各館處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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