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宴客名單? on 3/10/2008, 11:49:32, in reply to "Re: 酷吏而非能官!"
老早沒有照這樣作了, 這種規定根本就像特別費一樣, 會導致成千上萬的公務員犯偽造文書罪
主計機關盡是訂一些不合理的規定, 上至總統下至小科員都會入罪, 會計人員自認為守法與防弊重要, 但加諸在公務人員的成本遠勝於所能得到防弊的利益, 大的管不到(例如巴紐案), 盡是掐死公務人員, 難怪馬英九會被判無罪, 照嚴格法規來看馬英九明明就有罪,但法院否定特別費是公費而是"實質補貼", 這不就證明這些會計法規不合理嗎?公費不就是公費嗎?為何被法院詮釋成是實質補貼?就是因為規定不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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