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心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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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10/2009, 5:04 pm, in reply to "Re: 監督外交部會計處總部"
自認為是執法人員就是一種心態上的錯誤,
楊部長才指示,對百姓領務的服務要從寬解釋規定,
而不是從嚴,從嚴就是玩法追求自己的權力,就是亂法;
說別人違法亂紀,就是自命為法官,或檢查官,或神,
其實妳們的責任只是審查報銷是否合手續而已,如有不合
應重報,而不是控告。
神是站在我這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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