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i love taiwan on 24/9/2009, 1:45 pm, in reply to "外交部政務次長的宿命"
新任外交部政務次長沈呂巡遭爆在駐日內瓦辦事處長任內,涉嫌浮報辦事處租金四百多萬元,這樣的情節與扁案部分案情很類似,不過,扁案相關前朝官員多遭貪污罪起訴,但沈呂巡卻很幸運,不但外交部僅記他兩個申誡,而且,這波內閣改組還高升為外交部第二號人物。
沈呂巡出身名門,還是馬英九的高中同學,認識他的人都稱讚他很優秀,但再怎麼優秀的人,還是可能做糊塗事,不應有豁免權。只是,外交部對沈的處置,簡直是放水、護航的太過分。
難道馬縱放老同學
之前外交部北美司長秦日新以虛構的餐宴浮報近10萬元,用於購買高級紅酒,外交部立即將秦移送調查,秦還被起訴。但沈呂巡為取得更多裝潢經費浮報房租數百萬元,外交部僅記申誡,而且也沒有移送,嚴重的雙重標準。
更可議的是,沈呂巡發生如此嚴重的金錢弊端,馬英九竟然還任命出任外交部政務次長。馬英九不是老把清廉掛嘴上嗎?用人時難道連查都不查?還是,馬又被屬下所「矇蔽」?又或者是,碰到老同學,馬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怎麼處理沈呂巡,大家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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